檢察檔案文物網路暨實地展覽徵文比賽辦法
一、主旨: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為擴大檢察檔案文物網路暨實地展覽效果,特結合花蓮縣政府共同辦理學生與民眾參觀展覽後之心得寫作比賽,期能增進學生及民眾法律知識及對檢察機關與業務之瞭解,有助於預防犯罪意識之提升。
二、主辦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花蓮縣政府
協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參加對象:各國小、國中、高中、社會人士。
四、徵文主題:配合檢察檔案文物網路暨實地展覽,閱覽或參觀後心得寫作,題目請自定。網路展覽請上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網站點閱,實地展覽請至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5號花蓮地檢署參觀。
五、徵文格式:
(一)請用Microsoft Word程式,中文直式橫書。
(二)標題20號標楷體,內文14號標楷體,標點符號用全形繕打。
(三)內文間距為固定行高20。
(四)全文字數為600~1,000字。
(五)報名表及投稿格式請參考如附件(請上網站自行下載使用)。
六、獎勵辦法:個人參加件數不限,但得獎以最高名次之一篇為限。
第二名:獎金 1,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獎金 500元,獎狀乙幀。
佳 作:各得獎狀乙紙。
各組參賽成績如未達評審委員認定標準獎項得從缺。
七、評 審: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聘請評審老師。
八、收件及截稿日期:自即日起至 106年 4月 30日止。
九、投稿方式:請以電子郵件投寄 e-mail: csc803@mail.moj.gov.tw
十、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 105年 5月 16日(星期二)前公佈得獎名單於本署網頁暨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並另擇期頒獎。
十一、附 則:
(一)得獎作品得由本署洽請刊物或媒體刊登,刊登時將不再另付稿酬,本署擁有版權(即著作權)。
(二)得獎與否恕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布之。
若有疑問請電:( 03) 8226153轉 237文書科陳科長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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