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 106 年 3 月 14 日原民教字第 10
600089321 號函暨臺教社(四)字第 1060026063A 號函辦理。
二、為營造族語使用環境,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教育部針對現行
生活用語、社會文化及醫療用語等詞彙類別,提供 16 個原
住民族群別各 150 個族語創詞,以達族語生活化之實益,
請多加使用及協助推廣周知。
三、相關資料業公告於本府原住民行政處行政資訊網 http://a
b.hl.gov.tw/zh-tw/Event/NewsOrg ,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