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28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42804806 號函辦理。 |
| 二、 | 依據行政院第三期「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規劃,教育部積極推動識毒、拒毒等預防教育,特製作旨揭廣播廣告。 |
| 三、 | 本廣告有國語、臺灣台語以及臺灣客語等 3 款,長度僅 30 秒,內容以學生與教師簡明對話呈現,說明吸食含依托咪酯電子煙後會出現的行為徵狀,並明確提醒其為 2 級毒品與將面對刑責等。 |
| 四、 | 請各校以不影響課程教學為原則,運用校內廣播系統於午餐時間或放學時間等播放,藉以強化學生對於防制依托咪酯之認知。 |
| 五、 | 檢附廣告音檔 1 則 3 款與腳本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