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7 月 4 日臺教國署 高字第 1060073458A 號函辦理。 二、依據花蓮縣政府 106 年 7 月 5 日府教學字第 1060125359 號函辦理。 三、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其經核准辦理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續招之學校名單、招生名額等相關訊息,已於 106 年 7 月 4 日起公告於「106 學年度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網」(網址: http://project.tnvs.tn.edu.tw/special_y2017/);其經核准辦理免試入學續招之學校名單、招生名額等相 關訊息,將於 106 年 7 月 28 日起公告於「教育部主管高 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入學續招資訊網」(網址: http://project.tnvs.tn.edu.tw/continu_st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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