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
1、為弘揚傳統倫理孝道,提昇社會道德規範,藉表揚孝悌楷模活動,彰顯孝
悌人文教育典範。
2、鼓勵青少年應發揚學習對長上盡孝、兄友弟恭、友愛同儕、社會感恩,促
進溫馨祥和家庭、提升國家社會人文價值。
3、發揮見賢思齊之影響,鼓勵青少年均衡發展,培養篤實踐履之學習典範。
二、合辦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三、主辦單位:松山慈惠堂
四、表揚時間:民國 107年 5月 5 日(星期六)下午 7 時。
五、表揚地點:臺北小巨蛋(臺北市南京東路 4 段 2 號)。
六、表揚方式:
1、循往例恭請總統、行政院長、立法院長等蒞臨弘揚母愛音樂會頒獎表揚。
2、音樂會將以電視 LIVE現場實況轉播,及會後由電視公司重播數次,以彰顯
受獎人之孝行。
七、推薦方式:
1、由各級學校(不含研究所學生)或各鄉鎮市區公所村、里辦公處,推選下列
條件至少具備二項之在學學生。
(1)倡行孝道、實踐孝悌,有具體事蹟,堪為社會楷模者。
(2)家境清寒,孝順長上,求學環境困頓,但仍刻苦好學,奮發向上,學習
各項專業技藝或課業,經其父母、師長、同學、親友及鄰居證實者。
(3)失依、失怙、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親人等長期臥病,但仍孝順
樂觀,刻苦向學,或代為照顧弟妹、或服侍長上或半工半讀維持家計,
其事蹟昭彰確實,感人肺腑,足堪為社會楷模者。
(4)其他優良事蹟具體昭彰,確實堪為孝悌楷模事蹟者(請檢附足以證明之
文件)。
2、具上揭條件者,若屬政府列案之低收入戶者,請優先推薦。
八、填寫推薦表及應檢附表件:
1、受推薦之學生應確實填寫「2018臺北母娘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推薦表」,
並在左上方浮貼 2吋光面彩色相片 1張 (必須)、彩色清晰生活照,如限於
篇幅未盡詳實者,可再另附說明文件,具體敘述其孝悌事蹟。
2、受推薦者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未附者不予受理)。
3、受推薦者屬低收入戶者,請檢附低收入卡影本。
4、請檢附有關孝悌事蹟照片若干張(於背面註明主題、無則免附)。
5、足資證明其孝悌事蹟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6、請各推薦單位,應於推薦單位及推薦人欄位簽註,以示慎重。
7、推薦辦法即推薦表格可至松山慈惠堂網站下載。
九、 2018臺北母娘文化季全國孝悌楷模,將評選表揚 100名。
十、推薦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 107年 3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