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1 份,詳
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4 月 13 日臺教學(二)字第 1060051056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
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
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茲訂定旨揭
計畫。
三、請各校依據計畫之遴薦程序及辦理期程完成遴薦作業,並
於本( 106 )年 5 月 15 日前將薦送人員清冊、遴薦及具體事
蹟表及相關表件,免備文送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辦理初
審評選事宜。
四、旨揭計畫電子檔請至教育部網站下載運用(路徑:教育部
(http://www.edu.tw)/本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
育司/資料下載,標題: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
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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