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林瑞芸 電話: 03-8227171#348 電子信箱: sc7509@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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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8 月 9 日 |
發文字號: | 府社福字第 113015712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彰化縣 113 年中秋產品型錄資料(共 2 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該府附件下載區( 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 AFHFX1 ) |
主旨: | 函轉彰化縣政府為推廣該縣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秋節產品,請單位踴躍選購並協助宣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府 113 年 8 月 8 日府社身福字第 1130299760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該縣中秋產品型錄資料 1 份,請逕洽各身障機構團體或至衛生福利部秋節產品聯合推廣活動網站(https://reurl.cc/Re1GVe)瀏覽選購,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 |
正本: | 花蓮縣議會、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 |
副本: | 本府社會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