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旨: | 轉知新竹縣政府有關有意介聘至該縣國民中小學之專任輔導教師相關規定,請轉知欲參加介聘之教師,宜慎選填志願,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 107 年 4 月 12 日府教特字第 1070048650 號函辦理。 |
| 二、 | 介聘至該縣之專任輔導教師,獲學校聘任後,應在該縣國民中(小)學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 5 年,並具有其他類科合格教師證,在校內可提供轉任之缺額前提下,由學校整體考量並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可轉任國中(小)其他類科教師。 |
:::
常用連結
教學正常化專區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行事曆.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九年級複習測驗(模擬考)時間表.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新生入學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學生未達畢業條件預警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縣課輔家長同意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學習扶助課程家長同意書.pdf
- 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課後輔導及學習扶助課程表.jpg
好站連結
[ more... ]








.png)


04-16 轉知台灣生態教育推廣協會舉辦「eye上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