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107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當選名單,請查照
依據: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3條規定:教評會置委員5至19人,當然委員: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1人。選舉委員:由全體教師選(推)舉之。委員中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二分之一。
公告事項:
一、本校107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名單如下:
當然委員3名:
校長:許俊傑、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黃詩惠
票選委員10名:
劉映虹、姜聖華、丁振宇、游涵倩、洪瑞鴻、賴美忍、陳勇志、高美鳳
候補委員2名:
張樹城、李卓彧
二、 107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任期:自107年9月1日起至108年8月31日止。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規定,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為11人,任一性別最少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