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7 年 10 月 17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70052583 號函辦理。
二、旨述補假事宜及調整工作費案核定如下,並均以本次選舉為限:
(一)參與選務工作人員比照 93 年前例,准予補假 2 日。
(二)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依「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支給選舉工作費,公民投票每增 1 票,同意增給主任管理員新臺幣(以下同)120 元、主任監察員 110 元、管理員、監察員、警衛人員、監察小組委員及選務工作人員
各 100 元之選務工作費。
:::
常用連結
教學正常化專區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行事曆.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九年級複習測驗(模擬考)時間表.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新生入學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學生未達畢業條件預警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縣課輔家長同意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學習扶助課程家長同意書.pdf
- 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課後輔導及學習扶助課程表.jpg
好站連結
[ more... ]








.png)


10-22 轉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業經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