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獎助措施:
(一)實施對象: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依法聘用 及僱用人員、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聘用人員聘用條例 進用之約聘人員、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 用之約僱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及河川駐衛警。
(二)榮譽獎勵措施: 通過英檢測驗取得合格證書者,予以嘉獎一次,同級別但 不同之英檢測驗結果,以敘獎一次為限。
(三)測驗報名費補助措施:
1. 參加英檢對照表 A2 級別以上之英檢測驗,並取得合格證書 者,測驗報名費全額補助。同級別但不同之英檢測驗不得 重複補助。
2. 再參加高於本年度前已通過級別之英檢測驗,並取得合格 證書者,測驗報名費全額補助。
3. 參加英檢對照表 A2 級以上英檢測驗,但未通過者,補助二 分之一測驗報名費,至多補助二次。
4. 補助申請須於取得合格證書二個月內向本府及所屬機關提 出申請,並檢具合格證書影本。檢定合格結果應登錄於 WebHR 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
(四)公假及補休措施: 1.辦公時間參加本縣境內舉辦之英檢測驗,並事先經機關學 校同意者,按應考時間給予公假半天或一天,每年以二次 為限。 2.例假日參加本縣境內舉辦之英檢測驗,並事先經機關學校 同意者,按應考時間給予補休半天或一天,每年以二次為 限。
(五)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分類 本措施所稱英檢測驗,係指全民英檢( GEPT )、劍橋大學 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 ( BULATS )、外語能力測驗( FLPT )、托福( TOEFL )、多 益測驗( TOEIC )、大學校院英語能力測驗( CSEPT )、 IELTS 、 ILTEA 國際英檢、 ILTEA 觀光餐旅英檢及經本府認 定核可之英語檢定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