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劉彥秀 電話: 03-8227171#304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lyssio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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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5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訓字第 110013201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376550000A_1100132018_ATTACH1.pdf ) |
主旨: | 機關為因應疫情需要,避免群聚,得在不違反相關規定之前提下,改以視訊方式召開考績或甄審委員會,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0 年 7 月 2 日部銓一字第 1105363150 號函辦理;並附該函影本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