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王芝翊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7 電子信箱: pn8660@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22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0023697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廠商貝富門有限公司來函 ( 376550000A_1100236979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00236979_ATTACH2.pdf ) |
主旨: | 為澎湖縣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中正堂暨莒光新村服務設施興建營運移轉案」廠商貝富門有限公司提供公務人員相關優惠措施,惠請轉知所屬員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澎湖縣政府 110 年 11 月 18 日府建商字第 1100069929 號函辦理。 |
二、 | 澎湖縣政府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廠商貝富門有限公司,為促進公部門交流,提供凡入住「澎湖灣行旅」特色旅館,持公務單位出差證明,可享有住宿費用 2000 (元/日)優惠,敬請多加利用,並轉知所屬員工。 |
三、 | 檢附來文供參。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