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林育宏 電話:( 03 ) 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 pn4552@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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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10029751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條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修正條文、財政部函、退職所得計算方式 ( 1110029751_ATTACH1.pdf 1110029751_ATTACH2.pdf 1110029751_ATTACH3.pdf 1110029751_ATTACH4.pdf 1110029751_ATTACH5.pdf ) |
主旨: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 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 111 年 1 月 19 日修正 公布,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銓敘部 111 年 2 月 9 日部退三字第 1115419398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原函、修正條文、財政部函及退職所得計算方式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