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楊雅如 電話: 038227171 分機 302 、 303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yaru@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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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4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12002020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附件 ( 376550000A_1120020200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20020200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1 月 30 日部特二字第 1125527381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