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 緊急聲明 ★

  • 近日有非本校之校外人士謊稱本校教職員,向商家訂購大量商品並棄單,請各位留意勿受騙上當!若商家接到疑似詐騙電話,可致電本校確認是否屬實,感謝您。 ~新城國中關心您!~
轉知 潘純慧 - 人事 | 2023-02-16 | 點閱數: 173
花蓮縣政府 函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施展
電話: 03-8462860#238
電子信箱: te8659@hlc.edu.tw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 年 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學字第 1120027954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國教署函 ( 376550000A_1120027954_ATTACH1.pdf )

 

主旨: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有關兼任、代理或代課教師對學校職場霸凌調查結果不服之救濟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2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16432 號函辦理。
二、 依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112 年 2 月 2 日勞職綜 1 字第 1120001410 號函釋略以,「......各級公、私立學校依中華民國行業統計分類,均歸類於教育業,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以下簡稱本法)全部規定,尚無身分別之差異,故工作者如發現學校有違反本法相關規定,自得依本法第 39 條規定,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先予敘明。
三、 另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4 月 29 日總處綜字第 1080033467 號函說明三,「本總處基於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立場,期各機關重視職場霸凌問題,進而檢視內部相關管理作業及流程,爰提供『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及『員工職場霸凌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範例)』,供各機關作為防治與處理之參考」,復予敘明。
四、 綜上,有關相關類案請學校依上開規定秉權責妥處,以維兼任、代理或代課教師之工作權益。
五、 檢附國教署函文影本 1 份。

 

正本: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小部
副本: 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

 

:::

計數器

今天: 811811811
昨天: 2348234823482348
總計: 550371550371550371550371550371550371

好站連結

[ more... ]

即時氣象

回上方浮動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