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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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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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5 月 17 日 |
發文字號: | 校廣字第 112000433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本校推廣教育處辦理之「中等學校教師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訊息,請惠予公告並鼓勵所屬教師參加。 |
說明: |
一、 | 本案業經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20035394 號函核准。 |
二、 | 本校擬開設國民中學綜合活動領域輔導專長、中等學校輔導教師、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社會領域公民與社會專長、數學領域數學專長及語文領域國語文專長等 6 科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 |
三、 | 前開學分班預計 112 年 7 月 1 日開課,招生簡章請至網址: https://www.oce.tku.edu.tw 最新消息參閱或下載。 |
四、 | 如有疑義,請逕洽聯絡人。 |
正本: | 南投縣各國民中學、嘉義市各國民中學、嘉義縣各國民中學、基隆市各國民中學、宜蘭縣各國民中學、屏東縣各國民中學、彰化縣各國民中學、新北市各國民中學、新竹市各國民中學、新竹縣各國民中學、桃園市立各國民中學、桃園縣各國民中學、桃園縣各國民中學、澎湖縣各國民中學、臺北市各國民中學、臺中市各國民中學、臺南市各國民中學、臺東縣各國民中學、苗栗縣各國民中學、花蓮縣各國民中學、連江縣各國民中學、金門縣各國民中學、雲林縣各國民中學、高雄市各國民中學 |
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