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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106年6月26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060082634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
第二條修正條文
第 二 條 參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
(以下簡稱報考人),於報名時應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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