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將屆,在團圓歡慶之際,同仁遇有與業務往來人員邀宴或饋贈應予拒絕,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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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 9700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李宛玲 傳真: 03-8222605 電話: 03-8222944 電子信箱: cw1785@nt.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2 日 |
發文字號: | 府政預字第 1050159199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件: | 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 |
主旨: | 中秋佳節將屆,在團圓歡慶之際,遇有與業務往來人員邀宴或饋贈應予拒絕,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暨所屬機關同仁本於服務熱忱,提供諮詢、解決問題,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為當事人所肯定。鑑於國人好禮成習,重申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遇有與職務上具有利害關係業者或民眾之邀宴、饋贈,應予婉拒,並適時向政風單位辦理登錄,以維護己身權益。倘有疑義,請洽詢各機關政風單位或本府政風處。 |
二、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e 等公務園學習網」( https://elearning.hrd.gov.tw/index.php ),已建置「共創透明誠信的社會─『廉政倫理』規範」、「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 https://elearning.rad.gov.tw/fet/home/index )另有「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案例說明」數位課程,請踴躍上網學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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