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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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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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4 月 21 日 |
發文字號: | 全教產字第 1110000028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文 ( 1110000028_Attach1.pdf ) |
主旨: | 請公告周知貴校現年 29 歲之現職教師於 58 歲退休時退撫基金恰用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查銓敘部周志宏部長 4 月 11 日於立法院公開表示,年改後現制退撫基金用罄年限已延後到 2051 年。 |
二、 | 次查現年 29 歲之現職教師於 58 歲退休時恰為 2051 年,此亦即 29 歲(含)以下之現職教師依法定年齡退休時,退撫基金恰用罄,這些教師將面臨無保障之退休生活。 |
三、 | 再查行政院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九十八條擬增修: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前項退撫制度之建立,致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前項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之。 |
四、 | 末查 112 年 7 月起新進公教人員將加入 112 新制退撫(新基金), 「舊退撫基金」從此不再有新進人員繳錢入庫,現職人員陸續退休後,「舊退撫基金」面臨雪上加霜之境,必將提早用罄,故本會主張行政院不宜只撥補舊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前之財務缺口,而應依據退撫基金每三年精算報告所顯示應達成之最低相對投資報酬率之最低收益,若未達成則應迅速撥補該財務缺口。 |
五、 | 檢附媒體報導。 |
正本: | 各級學校 |
副本: | 本會秘書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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