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105 年十月慶典機關安全維護執行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5 年 9 月 26 日廉政字第 10507012010 號函及本府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實施計畫暨本府公務機密維
護作業要點辦理。
二、 105 年十月慶典期間,自 105 年 10 月 9 日起迄同年月 11 日止(國慶日前後一日),期間如遇有關危害、破壞之預警資料
或重大危安狀況,除及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外,並依本府「緊急事件處理及通報流程作業要點」協調相關單位處置
,通報業管主管、首長及本府政風處(聯絡人員政風處李科長 0916758578 ,王科員 097615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