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兵役法第 41 條第 3 款「現任國民學校教員,曾在教育部認可之師範學校畢業或經檢定合格任教 1 年以上,經審查核定者」。
二、應具備條件: 1.年滿 23 歲。 2.取得教師合格證。 3.學校之專任教師,取得正式聘書。
三、各階級除役年齡:
上校、中校、少校、士官長: 58 歲
上尉、中尉、少尉: 50 歲
上士、中士、下士: 50 歲
義務役士兵: 36 歲
志願役士兵: 45 歲
:::
常用連結
教學正常化專區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正常教學學校自我檢核表.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行事曆.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九年級複習測驗(模擬考)時間表.jpg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114學年度新生入學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定期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學生未達畢業條件預警通知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縣課輔家長同意書.pdf
- 花蓮縣立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學習扶助課程家長同意書.pdf
- 新城國中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八節課後輔導及學習扶助課程表.jpg
好站連結
[ more... ]








.png)


07-13 「106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十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