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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緊急聲明 ★

  • 近日有非本校之校外人士謊稱本校教職員,向商家訂購大量商品並棄單,請各位留意勿受騙上當!若商家接到疑似詐騙電話,可致電本校確認是否屬實,感謝您。 ~新城國中關心您!~
公告 陳麗鳳 - 總務 | 2020-12-18 | 點閱數: 470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徵校車司機駕駛人員 1

  • 職缺機關: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職  稱:校車司機駕駛員
  • 名  額: 1
  • 工作內容:協助載送學生上、放學,校外教學活動及整理校園環境等工作。
  • 工作地點: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報酬:約僱人員依花蓮縣政府學校校車司機給薪新台幣 36,900元,年終獎金依縣政府公告
  •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契約期滿日止。
  • 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操守良好,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2. 男女均可(男須役畢),並無任何違法記錄者。
  3. 國中以上畢業具有愛心,願意為學童上下學交通付出心力且積極配合學校交辦事項者。
  4. 除負責駕駛本校校車外,亦需配合學校行事工作,如修剪草皮等。
  5.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 曾犯故意殺人、搶奪、強盜、恐嚇取財、擄人勒贖、或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九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四條至第二十七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治條例之罪,經判決罪刑確定者,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
  2.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3.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4. 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7. 有妨害風化及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各項規定者。
  • 報名時間:自 109年 12月 21 日起至 109 年 12 月 24 日下午 4 點 30 分止。
  • 報名地點: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地址︰花蓮縣新城鄉北埔路 143號,電話: 03-8263911轉 221 洽總務處黃組長。
  • 報名手續:繳驗下列表件,並親自報名,如無法親自報名應檢具委託書。(不接受通訊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1. 履歷表。
  2.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備查),男須另繳交役畢證明影本(正本備查)。
  3. 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正本備查)。
  4. 最近半年內公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合格證書(因應醫院作業時程,同意先行繳驗醫院體檢收據,錄取後繳交影本、正本備查)
  5. 二個月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繳交影本,正本備查)。
  6. 最近三個月內申請之無肇事紀錄者證明。
  7. 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專長或證照證明文件。
  •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 錄取方式:正取 1名,備取 1名,成績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及備取,總分同分者抽籤決定之。
  • 甄選錄取名單之公布,通知及報到:
  1. 公布時間: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及本校網站。
  2. 通知報到:經公告甄選錄取者應於次日上午 9:00~11:00親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並將有關證件正本送核,有偽造不實者,取消資格並負法律責任;錄取人員未於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者,由次一順位人員依序遞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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