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該公司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8 年 1 月 18 日總處給字第 1080025680 號函承作「108 年至 111 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 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並依承作契約書辦理本保 險相關作業。
二、本保險方案「國泰人壽呵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將 於 110 年 2 月 22 日屆滿週年,為延續已投保員工保障內容,須提前 辦理續保作業。
三、為減少紙張浪費並響應節能減碳,該公司已導入數位續保服 務,透過專屬 APP 及平板裝置即可迅速完成續保作業,省時又便 利,提供公教員工更優質服務體驗。
四、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如欲辦理續保服務或進一步瞭解方案 相關內容,可至國泰人壽官方網站「公教人員長照服務專區」預 約專人服務或電洽國泰人壽客服中心,洽詢電話 0800-036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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