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林育宏 電話:( 03 ) 8227171-306,307 電子信箱: pn4552@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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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7 月 5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00131395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行政規則、總說明、逐點說明 ( 1100131395A_ATTACH1.pdf 1100131395A_ATTACH2.pdf 1100131395A_ATTACH3.pdf 1100131395A_ATTACH4.pdf ) |
主旨: | 有關「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發補助要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訂定發布,並自 110 年 7 月 1 日生效,檢送發布令影本、行政規則、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 1 份,轉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0 年 6 月 30 日總處給字第 11040006462 號函辦理。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