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書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張修維 電話: 8227171 電子信箱: guangfu288@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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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0 年 8 月 18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0016455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11044500F11000016110A0CATTCH8 、 A11044500F11000016110A0CATTCH10 、 A11044500F11000016110A0Cprint ( 376550000A_1100164557_ATTACH1.jpg 、 376550000A_1100164557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00164557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自營作業食品科產品型錄及訂購單各 1 份,敬請貴機關與同仁踴躍訂購,並惠予張貼公告,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110 年 8 月 16 日花所戒字第 11000016110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來函及廣告海報、訂購單各一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