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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0 年 12 月 13 日府行法字第 1100251933 號函辦理。
二、辦理國家賠償業務所持有或保管之國家賠償事件收結情形表,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7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業務統計」資訊,應主動公開。
三、本校於 110 年度內未曾辦理國家賠償事件,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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