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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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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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2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 111008856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遴選辦法 ( 1110088567_ATTACH1.pdf ) |
主旨: | 轉知教育大愛菁師獎評審委員會辦理 111 年第十一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遴選辦法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4 月 29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110056261 號函辦理。 |
二、 | 遴薦日期自 111 年 4 月 25 日(星期一)起至 7 月 22 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人:救國團總團部學校青年服務處于子涵小姐,聯絡電話:( 02 ) 2596-5858 轉 468 ,電子信箱: s130710@cyc.tw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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