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函 |
地址: 970 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承辦人:張明月 電話: 03-8227121#165 傳真: 03-8235914 電子信箱: penny@mail.hccc.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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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5 月 19 日 |
發文字號: | 蓮文圖字第 1110005365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111D001377-1113701744_prin 、 111D001377_111D2000647-0 、 111D001377_111D2000649-0 ( 1110005365_ATTACH1.pdf 1110005365_ATTACH2.pdf 1110005365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本( 111 )年「第二十五屆菊島文學獎徵文活動」徵文簡章及海報電子檔各乙份,惠請協助於貴機關(學校)網站刊登活動訊息並鼓勵所屬踴躍投稿,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111 年 5 月 18 日澎文圖字第 1113701744 號函辦理。 |
二、 | 參選作品之主題須為與澎湖歷史人文、自然景觀、生活相關的印象、感想等之文學表現。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本徵文活動徵稿時間,社會組各類及高中職組散文類自 111 年 6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1 日止。高中職組及國中組美言金句類自 111 年 7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29 日止。 |
三、 | 敬請貴單位協助張貼公告,並連結本局網站協助宣傳(網址: https://www.phhcc.gov.tw )。 |
正本: | 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國立東華大學、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國立花蓮高級中學、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國立玉里高級中學、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花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壽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平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南平中學、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瑞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源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豐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玉東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富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東里國民中學、花蓮縣立秀林國民中學、花蓮縣立萬榮國民中學 |
副本: | 本局圖書資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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