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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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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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10129172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國立中央大學函、國立中央大學辦理 111 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 ( 376550000A_1110129172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129172_ATTACH2.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111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111 學年度招生訊息,敬請惠予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客語教師踴躍報考,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中央大學 111 年 6 月 28 日中大客家字第 1114200257 號函辦理。 |
二、 | 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111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111 學年度招生訊息,甄選方式為書面審查及口試兩階段。 |
三、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並掛號寄送或親送書面審查資料。 |
四、 | 報名時間:自 111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 時起至 111 年 7 月 31 日下午 5 時止。 |
五、 | 口試日期: 111 年 8 月 20 日。 |
六、 | 聯絡方式:(03)4227151 轉 33441 。 |
七、 | 檢附「111 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供參。 |
正本: | 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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