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魯木‧伊木伊 電話: 03-8462860#580 傳真: 03-8572660 電子信箱: lomod@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1 年 7 月 6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 111013463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A095L0000Q_1110005808_doc2_prin 、 A095L0000Q_1110005808_doc2_Attach 、 A095L0000Q_1110005808_doc2_Attach ( 376550000A_1110134630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10134630_ATTACH2.jpg 、 376550000A_1110134630_ATTACH3.pdf ) |
主旨: | 函轉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111 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請貴校惠予公告並鼓勵客語文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11 年 7 月 5 日高師大進字第 1110005808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課程招生名額 25 人,報名 15 人可達到開班標準(詳附件 1 、 2 ): |
(一) | 招收對象:現職之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並符合學歷、語言認證及教學年資等條件。 |
(二) | 課程規劃: |
1、 | 開班期程:預計 111 年 9 月至 113 年 8 月。 |
2、 | 師資培育:修畢中等學校教育專業課程 26 學分、客家語文專門課程 40 學分成績及格及通過客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者,由本校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後協助辦理教育實習事宜。 |
(三) | 上課方式:實體課程及遠距教學。 |
(四) | 學分費補助: |
1、 | 教育部:修習科目成績達 70 分以上者,依修習學分數得申請獎助金,每學分最高補助 2,000 元。 |
2、 | 客家委員會:除就教育部補助之學分費差額提供獎助金外,並提供交通費定額補助(每人每學期 2 萬 2,500 元)。 |
(五) | 報名方式: 111 年 8 月 10 日前,以掛號或親送書面報名資料至本校。 |
三、 | 報名表及招生簡章可至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官網下載( https://w3.nknu.edu.tw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進修學院: https://c.nknu.edu.tw/ccee );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承辦人蔡先生: 07-7172930 轉 3661 辦理。 |
正本: | 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大學附屬高級中學國中部、花蓮縣私立海星高級中學國中部、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本府客家事務處 |
今天: | |
昨天: | |
總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