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高莉雯 電話: 03-8227171#302 、 303 電子信箱: zspsl@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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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120164419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有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已置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稱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人事總處 112 年 8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23028416 號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提供公部門身心障礙同仁有更友善工作職場,人事總 處前於 110 年與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 庭署、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 管理局等相關權責機關共同討論,編製旨揭手冊提供機關 及同仁運用,並於 111 年製作旨揭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 機關自行印製,先予敘明。 |
三、 | 為精進相關服務,使不同障別人員能更便利閱讀及快速理 解旨揭手冊,旨揭手冊數位化影音版影片檔案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 https://www.dgpa. 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 冊」項下,歡迎參考運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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