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五專優先免試入學:113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2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60 小時); 服務時數每滿 1 小時得 0.5 分(積分上限 15 分,計 30 小時)。且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二、五專聯合免試入學:113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 8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56 小時);服務時數每滿 4 小時得 1 分(積分上限 7 分,計 28 小時)。且僅適用參加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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