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秋雲 電話: 304 、 305 電子信箱: person0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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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1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30025260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遠傳 2 月精選 DM ( 376550000A_1130025260_ATTACH1.pdf ) |
主旨: | 檢送本府特約商店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優惠方之廣告文宣 1 份(如附件),請查照。 |
說明: | 旨揭司提供優惠方案之優惠精選系列 DM 內容,期限自 113 年 2 月 1 日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止。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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