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黃秋雲 電話: 304 、 305 電子信箱: person01@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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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福字第 1130031500A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與花蓮野人行簽訂特約商店消費優惠合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現職人員憑員工服務證或識別證至該行消費,享有優惠,期限自 113 年 1 月 28 日起至 116 年 1 月 28 日止。 |
二、 | 旨揭特約商店地址、聯絡電話及優惠內容如下: |
(一) | 花蓮野人行(火鍋店) |
1、 | 地址:花蓮市國聯一路 169 號 1 樓 |
2、 | 聯絡電話: 03-8352083 |
(二) | 優惠內容: |
1、 | 至店消費現金付費 9 折。 |
2、 | 至店消費刷卡付費 95 折。 |
三、 | 請參閱本府人事處網頁/公務員工權益/特約商店專區。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府首長辦公室、本府各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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