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趙瑋盈 電話: 03-8221794 傳真: 03-8235531 電子信箱: pn9784@hl.gov.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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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6 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任字第 113002402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二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2.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3.ods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4.odt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5.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6.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7.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8.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9.pdf 、 376550000A_1130024027_ATTACH10.pdf ) |
主旨: | 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自 113 年 1 月 30 日生效,轉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 113 年 1 月 30 日院授人組字第 11320000341 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一-二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及成癮防治所、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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