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 970270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 17 號 承辦人:邱世平 電話: 03-8462860#228 電子信箱: chris781022@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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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7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 1130043597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1130043597_ATTACH1.pdf 1130043597_ATTACH2.pdf 1130043597_ATTACH3.pdf 1130043597_ATTACH4.pdf 1130043597_ATTACH5.pdf 1130043597_ATTACH6.pdf ) |
主旨: | 檢送 113 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 務作業要點暨修正對照表、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填 表說明對照表及日程表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彰化縣政府 113 年 3 月 4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74560 號函辦 理。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特幼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