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3 年 11 月 21 日部銓三字第 11357644942 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 12 點,業經銓敘部於民國 113 年 11 月 21 日以部銓三字第 11357644941 號令修正發布,並自發布日生效。請各機關辦理本(113)年度公務人員考績(成)作業相關事宜時,切實依現行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及本要點辦理。 |
三、 | 本要點第 12 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全文業登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s://www.mocs.gov.tw) /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銓審司項下;另銓敘部亦已彙整「各機關考績等次試算範例及相關表件」並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試算區/法規司項下,均請參考運用。 |
四、 | 檢附銓敘部來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