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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對象:本校教職員工及在學學生。
二、就醫憑證:健保卡及本校所發之識別證、員工證或足以證明單位身分之證件。
三、優待範圍:
(一)門、急診掛號費酌收 10 元。醫療費用部分負擔應由患者自行繳付。
(二)本校人員住院留醫時,住院病房自費差價費予以 6 折優待,其他費用(包含全民健保自付額)依全民健康保險支付標準優格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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