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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者。 二、本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每學期 2,000 元整(即每學年 4,000 元整)。
三、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黏貼表要黏貼父母的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父母須簽名或蓋章。
四、特殊狀況證明書,使用此表申請者,需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或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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